新闻中心

【信息公示】沈河区农大南现代农创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2023.11.03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沈河区农大南现代农创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对报告结果进行公示,信息如下:

沈河区农大南现代农创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地块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东陵路。沈阳农业大学南校区西侧,地块面积约19300m2,中心经度123.55360°纬度41.81839°。

本地块四至范围为北至东陵路劳务市场边界,南至规划路道路,西至满堂河河道绿化区边界,东至东陵路131巷道路边界。

本地块拟规划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地块规划范围内尚有原农垦局仓储用房未拆除,地块内原农村宅基地、民建仓房和农业大学教育用房已由沈阳市沈河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征收并进行拆除;现土地权利人为沈河区人民政府。

本次调查共采集了21个土壤样品(含2个平行样),对《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基本项目45项与其他项目石油烃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各项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共采集了2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规定的常规指标中的35项指标与石油类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各项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值,石油类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未超过Ⅳ类标准值。调查结果风险可接受本地块土地用途变更为科研用地,可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可以进行下一步开发利用。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反馈邮箱:bfcs210804@163.com